現在對於玖壹壹「歧視議題」的評論和撻伐,應該已經足以構成一個「現象」了。如果在一個肯認進步價值的社會,輿論對一個議題已經有這麼高程度的重視的話,大概代表這個社會議題已經相當被重視,而且正在以各種方法來施以解決了。
但就讓我們來重新檢視,在玖壹壹已經等同於「歧視」二字的現在,台灣社會是不是就已經沒有性別、種族、宗教等歧視了呢?如果這些問題還在的話,那我們到底花那麼多時間在吵什麼,過去針對玖壹壹的評論,到底又發揮了什麼功用呢?
罵翻玖壹壹之後,台灣社會真的有變得比較好嗎?
對我來說,一個針對某件社會議題的評論,如果沒有達到「改善此議題」的目的,那這個評論就是無效的。
而大家真的會認為,在把「歧視源頭」玖壹壹罵翻了之後,「歧視」在台灣就真的不存在了嗎?會不會他們的歌迷仍受他們影響而繼續「歧視」呢?會不會他們根本就不是歧視的源頭,而只是一個台灣社會現象的反映?與其花大量的力氣抵制玖壹壹,為什麼我們不願意花同樣的精力,來解決這樣一個大家都如此重視的「社會問題」呢?
一個社會發生問題,基本上我們要解決的應該是結構性的問題,而不是把那個東西當作一個「標的」來訾議與「妖魔化」,並且認為只要解決了這個標的,所有的「問題」就解決了。這樣「獵巫」的行為,也有可能讓自己掉入另一個「歧視」的結構之中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