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對於玖壹壹「歧視議題」的評論和撻伐,應該已經足以構成一個「現象」了。如果在一個肯認進步價值的社會,輿論對一個議題已經有這麼高程度的重視的話,大概代表這個社會議題已經相當被重視,而且正在以各種方法來施以解決了。
但就讓我們來重新檢視,在玖壹壹已經等同於「歧視」二字的現在,台灣社會是不是就已經沒有性別、種族、宗教等歧視了呢?如果這些問題還在的話,那我們到底花那麼多時間在吵什麼,過去針對玖壹壹的評論,到底又發揮了什麼功用呢?
罵翻玖壹壹之後,台灣社會真的有變得比較好嗎?
對我來說,一個針對某件社會議題的評論,如果沒有達到「改善此議題」的目的,那這個評論就是無效的。
而大家真的會認為,在把「歧視源頭」玖壹壹罵翻了之後,「歧視」在台灣就真的不存在了嗎?會不會他們的歌迷仍受他們影響而繼續「歧視」呢?會不會他們根本就不是歧視的源頭,而只是一個台灣社會現象的反映?與其花大量的力氣抵制玖壹壹,為什麼我們不願意花同樣的精力,來解決這樣一個大家都如此重視的「社會問題」呢?
一個社會發生問題,基本上我們要解決的應該是結構性的問題,而不是把那個東西當作一個「標的」來訾議與「妖魔化」,並且認為只要解決了這個標的,所有的「問題」就解決了。這樣「獵巫」的行為,也有可能讓自己掉入另一個「歧視」的結構之中而不自知。
更何況那畢竟只是一個被大眾媒體、網路傳播「奇觀化」建構出來的「巫」,如果在還沒了解事情的本質之前就貿然下定論判死刑,如在這之後問題依舊,或者這個社會冒出了更多的「巫」,那我們應該怪誰呢?而我們又要花上多少的社會成本,才得以消化這一次又一次無效的「獵巫行為」?
回到「評論」這件事情上;從去年「歪國人事件」至今針對玖壹壹「歧視問題」發出的評論,大部分都犯了這個毛病。並不是你們講的是錯的,其中也不乏鏗鏘有力、擲地有聲的時論,但問題就出在皆把玖壹壹現象先是「奇觀化」,再來又加以「妖魔化」來看待,最後在一片「獵巫」聲浪中緩緩將他們送上火刑台受刑,完成這一次又一次構築在大眾傳播媒體之上的「狂歡」儀式。
我們都知道,這樣的「儀式」只是在保持所謂「正常」與「不正常」的界線,是整體社會無意識地在歸納與排斥所謂的「不正常」與「瘋狂」現象,以維持其他部分可以更「光明」而「正常」地運作,而忘了我們或多或少都會有著一些「歧視」的思維尚未根去。
比如不自覺地說別人很「番」(「蕃」),原住民的刀就是「番刀」,拿ㄈㄈ尺(所謂的西餐妹)開玩笑,卻認為是男人就應該娶烏克蘭正妹,或者認為男性就應該禮讓、照顧女性,展現「紳士」風度,以及同樣面對「外國人」,面對白人就是比東南亞移工更加禮遇。這些事情每天都在台灣社會發生,也不停出現在各種足以誤導民眾的電視報導或影視作品上,都足以加深「刻板印象」與「歧視」,但卻不見有這麼人花同樣的時間、精力認真批判。
對我來說,如果這些「隱藏版」的歧視不解決的話,罵倒幾個玖壹壹都是沒用的。因為流行音樂並不是一個社會文化的「源頭」,大不了只是一個社會真實情況的部分鏡射反映而已。
玖壹壹只是歧視的「照妖鏡」而非歧視根源
讓我們再來回顧一下之前玖壹壹爆發出來的幾次「歧視」事件。「歪國人事件」發生的當時,其實支持與反對玖壹壹的網友是旗鼓相當的,支持者認為外國人不懂台灣人的幽默,反對者則認為這就是歧視,並且聲勢逐漸壓過支持者,至今仍佔上風。
其實仔細觀察〈歪國人〉的歌詞與MV,要說是歧視的話也並不完全,因為它比較像是在呈現台灣人對於外國白人的「文化刻板印象」,嘲笑的是台灣人自己對於外國白人的盲目崇拜與窄小國際觀。玖壹壹就像是一個忠實的「照妖鏡」,台灣社會對於外國白人有什麼觀感,就老老實實地呈現出來。
台灣人腦中對於「外國人」的想像,不就是西餐妹、長頸鹿美語、單車帥哥傳教士、嘻哈爆髮黑人、韓國整形醫生這些嗎?你難道不覺得在歧視到「歪國人」之前,就應該為自己身為缺乏國際觀的台灣人羞愧至死嗎?
這是相當有力的諷刺手段,但哈佛妹姜安蓉說的其實也沒有錯,這確實是「歧視」。但我在這個事件中看到的,卻是台灣人對於外國人的整體不友善。
姜安蓉在自製影片中就提到,因為這層刻板印象的關係,即使在台外國人想做其他工作,還是會不斷被要求去教英文或交換語言,而忽略了他們除了語言之外,也有其他的長才。這才是她想表達的事情。但不管支持或反對玖壹壹,我們有人認真了解姜安蓉到底想表達什麼嗎?
玖壹壹在後來的回應中確實表現得不好,但我們又在這次的事件當中,對於外國人的刻板印象有什麼省思呢?還是依舊停留在我們所嘲笑的玖壹壹創造出來的樣板中嗎?或者只是擷取一句「我不會想要跟一個可以支持這樣垃圾(MV)的國家有任何連結」,然後盲目跟隨眾人辱罵玖壹壹或姜安蓉呢?台灣人自豪的民主價值又在哪裡呢?(詳細討論可見我的文章 )
玖壹壹的「物化女性」與「異男情慾」,如果放在某個高度來觀看的話確實是這樣沒錯。但既然如此的話,為何我們又如此輕易放過其他「物化女性」的MV呢?我要再說一遍,放進台灣音樂的脈絡來看,他們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或最突出的一個,所以大家評判的標準到底在哪裡呢?
以下隨便列出幾支MV,有堪稱台灣流行嘻哈之祖的麻吉〈爽〉,有前幾年很紅的MC HotDog的〈我愛台妹〉,有前幾個月才剛出道的陳星翰 a.k.a. Starr Chen的新歌〈噹噹噹〉。有哪一首歌不是露骨地描寫「異男情慾」?有哪一支MV不是透過影像將女性身體「極度物化」,來傳達歌曲中所要表達的「我當異男超爽」?〈噹噹噹〉一曲甚至請來多位白人正妹騷首弄姿、賣弄肉體,是否也加深了台灣人對外國白人的「刻板印象」?
流行音樂是社會文化的折射鏡,而非文化的源頭,更不是社會問題的癥結點。這些固然都可以批判,但我更希望我們可以觀照到更全面性的結構問題來解決,而不是一直繞著幾個簡單的標籤來打轉。
最後是玖壹壹與黃明志的〈Oh My God〉事件。這件事是最強力也最可笑的「照妖鏡」,黃明志以此影片與後續網路聲明手段來抗爭大馬政府箝制言論自由的事自有其脈絡,在此不多作評論,但台灣人會陡地關注這個事件,卻是透過兩位外國白人「清醒夢」在網路上的一段影片「Oh My God! 玖壹壹國際玩笑開大了! Taiwan's Most Ignorant Band?」(這支影片目前已被下架),聲稱玖壹壹這支MV「會讓台灣遭受ISIS恐怖分子攻擊」。
大家在抨擊玖壹壹「歧視宗教」的時候,不也是落實了「穆斯林=ISIS=恐怖分子」的刻板印象,並且是因為「認真地害怕」而希望玖壹壹住嘴,這不是比玖壹壹更嚴重的「宗教歧視」嗎?玖壹壹還願意為此事道歉,又有哪個台灣人,願意為在台眾多因此受到歧視對待的穆斯林道歉呢?更不用提在台穆斯林多是外籍移工,有可能因此遭受到雇主的差遇對待?
這些事情都在在顯示了台灣人果然是沒有國際觀又盲目崇拜外國白人,沒有任何辨別是非觀點的能力。兩個白人說會恐攻那就真的會恐攻,除了將玖壹壹妖魔化之外,也再次將穆斯林妖魔化,這也只證明了玖壹壹在MV中演出的阿拉拿衝鋒槍的畫面,是如此深植在台灣人的腦袋當中,才可以如此輕易被喚起。
我想出身大馬這個穆斯林國家的黃明志應該也很傻眼才是。大馬華人與穆斯林之間的關係是我們無法言說的,但可以不要再這樣「歧視宗教」了嗎?
台灣人的錯亂價值觀才是問題癥結所在
玖壹壹只是歧視的「照妖鏡」而非歧視根源,更重要的問題是台灣人錯亂的價值觀。玖壹壹並非沒有錯,但我實在不覺得將手指指向他們的台灣人好到哪裡去。既想表現國際觀,又不自覺流露了怎麼藏也藏不住的歧視思想,反正最後只要將錯全部怪罪在玖壹壹身上,放了一些煙霧彈之後,就可以如此反覆循環「獵巫」。其他同樣或更嚴重的問題都可以全部忽略,只要犯錯的「巫女」持續在火刑台上就好。這大概就是追求進步價值觀的台灣,目前正在消耗大量社會成本所做的事情。
(原刊於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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