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1日 星期五

張文環小說〈閹雞〉中的日治時期台灣戲曲狀況

在日治時期台灣作家張文環的著名小說〈閹雞〉中,我發現了一段相當有趣的資料,描述了當時臺灣戲曲發展的情況,我相當興奮,不知道是否已有人對此資料作過研究,問了研究張文環的學弟,他告訴我有一篇江寶釵的論文,叫〈張文環「閹雞」中的民俗與性別意識〉。前幾天去台大找了江寶釵的那篇論文,看了大失所望,看就知道是個對台灣戲曲完全陌生的人作出來的歷史判斷,漏洞百出,真還不如沒有看到這篇論文的好。

學術圈的研究往往犯這種毛病,對文本脈絡沒有真實的了解,只憑少數的文字資料就要下定論,更可笑的是,因為他是第一個寫成文字的,後來的人搞不好還得從他那繼續發展論述,結果自然成了越滾越大的學術怪物,自陷於泥沼而不知。江寶釵是師大國文系畢業的,中國文學系統出身的人常犯一個毛病,就是只看文字資料,其他一概不管,也不用心做田野,既然要研究戲曲的話,至少對台灣戲曲發展的脈絡要有基本的常識嘛,我看她可能根本沒看過歌仔戲和車鼓陣的現場演出,只憑著文字資料就開始分析,現在好了,唯一一篇研究這個問題的資料,竟然犯這麼簡單又這麼愚蠢的錯誤,到底該怪誰呢?

江寶釵的論文中有整理這段小說文字中的重點,只好從這裡開始批駁了:

張文環〈閹雞〉:

負責人原來是想在秘密裏準備好,給村子裏的歷史豎立記錄的遊行場面,直到當天晚上才突如其來地亮出來讓人大吃一驚的,想來八成是關係人之一等不及了,向人透露出去的。然而,月里到也不至於大驚小怪。這些日子以來,來到村子裏的叫做「男女班」的歌仔戲,豈不是堂堂正正地在舞台上演,讓人們陶醉嗎?而且村子裏還有些男女青年離家出走,跟著那些戲子們跑了!月里好羨慕那仙女般的古典裝扮的女人身姿。她覺得這一生在死以前,希望至少也穿一次那種衣裳。

說到大正十三年(一九二四年),那正是「臺灣歌劇」的全勝時代。歌仔戲從亂彈到九角仔,不管北管也好或者南管也好,都不再說戲的名稱,而一律稱為男女班來了。受了客家歌劇對一般的戲劇的影響,戲裡的女角,非由女人扮演,便被認為是不成話說。即使是亂彈,演到夜裏十一點,到了末尾時,便成了歌仔戲的曲調,使村子裏的人們大為高興。歌仔戲為什麼能夠這樣地抓住民眾的心呢?一方面,這也是由於它與向來的戲劇不同,不再用文言體的科白,而是用易懂的臺灣語來說的。月里就是因此受到影響,膽子壯起來了,同時另有一點是過去她依照村子裏的習俗,不能過份打扮的。她有個有病的丈夫,所以被迫過著與寡婦一樣的生活。長久以來的鬱悒,使她渴望看到化妝過的自己,也渴望讓別人看到。






江寶釵(2000,頁458):

根據張文環,當時戲曲傳播的情形是這樣的:
A大正十三年(一九二四年),那正是「台灣歌劇」的全盛時代。
B歌仔戲從亂彈到九角仔,不管北管也好或者南管也好,都不再說戲的名稱,而一律稱為男女班來了。
C受了客家歌劇對一般的戲劇的影響,戲裡的女角,非由女人扮演,便被認為是不成話說。
D歌仔戲不再用文言體的科白,而是用易懂的台灣語來說的。

基本上是從小說的描述直接邏輯推衍出來的,但小說的描述不一定完全,當時相當易懂的概念,以現在的眼光來看,如果沒有足夠的歷史背景,就有可能判斷錯誤,這就是江寶釵個人的問題了。

A
沒有問題,但應寫得更清楚:「大正十三年(一九二四年),正是台灣戲曲的全盛時期,不僅各種劇種蓬勃發展,更是草創時期的歌仔戲最有活力的時代。」

B
原文是「歌仔戲從亂彈到九角仔,不管北管也好或者南管也好,都不再說戲的名稱,而一律稱為男女班來了。」幾句話裡面出現了好幾個名詞,而且彼此的範圍似乎互相交疊,如果沒有仔細分辨的話,句子的主詞「歌仔戲」可能就會變成包容所有戲種的「總集合」。

亂彈是先於歌仔戲出現於台灣的劇種,再怎麼樣都不可能被包容於歌仔戲之下,而且在「歌仔戲為什麼能夠這樣地抓住民眾的心呢?」一句中,明顯是與「亂彈」作對比,可知作者本人也沒有混淆的意思,這句話會寫得如此模糊,可能跟譯者也有關係,應該找個會日文的人拿原文再來比對一下。

歌仔戲、亂彈、九角仔均是不同的劇種,北管與南管應是指戲曲音樂與樂器的來源分類。南管與北管的音樂來源均出於中國,傳播來台後,分別影響不同的劇種,亂彈用的就是北管音樂,或者說亂彈就是北管,現在也有不少直稱北管;九角仔就是高甲戲,南北管對其均有影響;歌仔戲的來源複雜,早期應該也脫不出南北管音樂的影響,至今仍能聽到南北管曲調在歌仔戲中出現,但更多由台灣本地產生的音樂元素發展而成,且在台灣茁壯成長,最後終於脫離了南北管的音樂體制限制,這就是為什麼稱歌仔戲為真正的台灣本土劇種的原因。

由於南北管對這三個劇種均有影響,在當時可能有多種不同的組合與影響,稱呼自然就會互相混淆,但到了張文環那時,人們漸漸將擁有這些「大戲」,也就是穿著古裝搬演古代男女故事的劇種,統稱為「男女班」了。我想一般大眾可能不會這麼清楚,或想知道這個戲是什麼、這齣戲的音樂出自何方,故而出現了一些通稱來指稱這樣的「大戲」;我查到的資料,當時也通稱白字戲或改良戲。

所以這條資料,在講的應該是「不管是歌仔戲、亂彈、九角仔,音樂體制出自南管或北管,人們都通稱為男女班」。

C
「受了客家歌劇對一般的戲劇的影響,戲裡的女角,非由女人扮演,便被認為是不成話說。」

這段資料完全抄自張文環原文,本來也不該有錯,錯就錯在她運用資料的方式,使推論過程出現不少問題。她可能完全不知道,就是那個時代的戲曲角色,本就全由男人演出。在北管亂彈中自是如此(且由於宗教的因素,至今仍是如此),在當時中國流行的京劇中也是如此,不然為什麼「四大名旦」都是男人呢?

在江氏的論述中,由於車鼓陣在日治時代曾因「有傷風化」而遭禁演,證明車鼓陣內容之淫亂;因內容淫亂,故在閉塞的小村落中,從未由真正的女人演出。這樣的說法或許剛好符合歷史的事實,但還是有邏輯上的毛病:日本殖民者因「有傷風化」而禁演,就足以證明車鼓陣內容淫亂嗎?歌仔戲在當時也因同樣的理由禁演,但為什麼現今的論述多歸因於政治因素?從未有女人演出,會不會出於某種宗教或者傳統規範的理由,而非純粹因為內容淫亂或鄉下地方的純樸?

我並非真正專業於此,不知道提出的這些問題有沒有足以佐證或更進一步的資料,我只是指出江氏的邏輯推測缺失而已,而這個小小的邏輯漏洞,可能就會影響讀者對於車鼓陣的評價,也可能推論出更遠離事實的論點。我看現代的車鼓陣歌詞,雖然注重於男女之事,但好像也不是那麼大不了的事,跟南管歌詞也差不到哪去,雖然我們無法得知過去人們對於這種歌詞的看法,但也千萬不能隨便蓋棺論定。

這段資料最重要的,還是在於客家採茶戲對於歌仔戲的影響,這很有可能使採茶戲的歷史評價改觀,可惜至今似乎沒有其他更深入的資料可供佐證。這段話應重新析為:「客家採茶戲先於其他劇種出現男女同台合演現象,且逐漸影響其他劇種,包括歌仔戲和車鼓陣」。

還有,這段話說的並非針對歌仔戲,而是「一般的戲劇」,同樣地,透過鍾肇政的譯筆,我們無法得知這裡所指的「一般的戲劇」包括的範圍究竟有多廣,我們只能透過文本,證實歌仔戲與車鼓陣確實受到採茶戲影響。故而我們不妨多析出一段結論,以確保兩者之間論述涵蓋範圍的張力:「此時歌仔戲和車鼓陣角色大多由男性演出。」

D
「歌仔戲不再用文言體的科白,而是用易懂的台灣語來說的。」這段推論出自張文環:「歌仔戲為什麼能夠這樣地抓住民眾的心呢?一方面,這也是由於它與向來的戲劇不同,不再用文言體的科白,而是用易懂的臺灣語來說的。」這就是江氏缺乏台灣戲曲知識犯下的錯了。

這段話很明顯針對歌仔戲和亂彈的不同來立論(可能也有九角仔),亂彈使用的乃是以北方官話為基礎的「正音」,沒學過的台灣人不太可能聽得懂,以前的台灣男人都以聽得懂「正音」為榮,這就是北管「子弟戲」的業餘演員與觀眾群基礎。亂彈的語言生硬難懂,又使用文言體的科白,等到使用台語的歌仔戲興起,亂彈的觀眾群自然流失相當的快,這就是亂彈在日治時代後期大量衰弱的原因;這段資料,正好可為這段歷史作見證。

而江氏由前面資料分析的錯誤再度推導,以為亂彈就是歌仔戲的一種,自然以為歌仔戲經過了文言科白到台語白話科白的轉化,根本從頭錯到尾。這段資料應該這樣分析:「歌仔戲與過去的其他劇種如亂彈、九角仔(高甲戲)不同,不使用官話『正音』和文言科白,而使用台灣人親切易懂的台語,故而能夠抓住觀眾的心。」


再整理其他江氏未注意到的層面:

◎「即使是亂彈,演到夜裏十一點,到了末尾時,便成了歌仔戲的曲調,使村子裏的人們大為高興。」

這段資料可見亂彈與歌仔戲時代交替之間的興衰,過去曾經盛行的亂彈戲,由於歌仔戲的流行,藝師們也不得不學習歌仔調以拉回觀眾的心,「使村子裏的人們大為高興」,真切地指出當時亂彈的不得民心,與歌仔戲的受歡迎程度。可析為:「此時正是亂彈與歌仔戲的興衰交替,即使是亂彈,演到夜裏十一點,也要改唱歌仔調以拉攏觀眾的心」。

◎研究這段資料,還須注意兩個問題,即意識到作者的個人觀點對敘述的影響,與這段資料反映的區域性現象。對作者張文環而言,他以何種角度來看待這樣的戲曲現象相當重要,因為他是一個受過日本正統教育的知識份子,且以日文寫作這篇小說,投射出來的觀點可能已是個人觀感,甚至受到日文文體的相對接受者──日本人──的影響,使得這段對台灣戲曲的敘述可能有某種程度的扭曲改造;再加上這本就是一篇小說,就小說文體的本質而言,本不以承載歷史情境為主,這段資料的可靠性,還須進一步探究。張文環出身嘉義縣梅山鄉,描述的景況可能最能符合嘉義當時的狀況,不可輕易作為整體台灣戲曲現象來理解。

◎透過這段資料,可呈現日治時期台灣戲曲的狀態,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台灣戲曲環境並非是均質的,每個地方受到的影響和師承可能都不一樣,相應於此,各地演出的戲可能來源自不同劇種與音樂體制。也就是說,雖然都稱為「歌仔戲」,我們不應將嘉義與宜蘭的歌仔戲當作等同的系統來看待,這也呈現了歌仔戲發軔時期的融合現象與發展活力。



最後再次整理這段資料提供的台灣戲曲訊息,分為六種現象與兩點注意事項:

六種現象:

1.      大正十三年(一九二四年),正是台灣戲曲的全盛時期,不僅各種劇種蓬勃發展,更是草創時期的歌仔戲最有活力的時代。

2.      不管是歌仔戲、亂彈、九角仔,音樂體制出自南管或北管,人們都通稱為男女班。

3.      此時歌仔戲和車鼓陣角色大多由男性演出。

4.      客家採茶戲先於其他劇種出現男女同台合演現象,且逐漸影響其他劇種,包括歌仔戲和車鼓陣。

5.      歌仔戲與過去的其他劇種如亂彈、九角仔(高甲戲)不同,不使用官話「正音」和文言科白,而使用台灣人親切易懂的台語,故而能夠抓住觀眾的心。

6.      此時正是亂彈與歌仔戲的興衰交替,即使是亂彈,演到夜裏十一點,也要改唱歌仔調以拉攏觀眾的心。

兩點研究注意事項:

1.      研究這個文本須注意兩個問題,即意識到作者的個人觀點對敘述的影響,與這段資料反映的區域性現象。

2.      台灣戲曲環境並非是均質的,草創的日治時期尤其如此,每個地方受到的影響和師承都不一樣,各地演出的戲可能來源自不同劇種與音樂體制,這也呈現了歌仔戲發軔時期的融合現象與發展活力。


突然意識到,我上個禮拜才去過嘉義梅山耶......看來我會突然想讀〈閹雞〉和花這麼多時間研究也不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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