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對我來說,「偶像」是無限虛幻的構成,因為我們永遠都無法知道這個「偶像」本身的個性究竟是如何,但也因為如此,「偶像」反而無法避免地成為整體文化社群的高度願望集中之處。
觀察一個社會的偶像的誕生,就可以從中看出整體社會的脈動,因為「偶像」的身體並非是個人的身體,而是匯聚社會大眾所有目光,讓各種大眾文化在身體裡自由複合、流動,並時時自我破壞再生。
指原莉乃大喇喇、毫無做作的個性,以及相對來說「普通」的長相,反而讓粉絲覺得容易親近,造就了另一種大眾文化指標。對她個人來說,她決定只想「做我自己」,做個「醜女」、「貧乳」等「失敗者」角色,但對她的粉絲來說(相對來說偏向御宅族群),她在演繹的是「他/她們」所有人的身體,也就是那些在現代變態社會幾乎已經註定被淘汰和排斥的「掉隊者」。
有趣的是,她暗自決定的「做我自己」,反而成了重複複製最多「他者」願望的可能性,更多的人會因為這一席話被激勵;但矛盾的是,我們終究還是不知道「她」本人的個性如何,因為只要站上舞台、冠上這個名字,她就是在「展演」一個虛構的「偶像」性格,只是她剛好認為她在「展演」她自己罷了。
但我說了這麼長一段看似複雜的「偶像哲學」之後,最終還是要回歸到「我就是喜歡可愛女生露大腿在台上唱歌跳舞嘛!」的阿宅粉絲心態中,因為我認為不把偶像當作某種娛樂性藥物在吸食並靠此維生的人,不配研究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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