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聽了阿洛.卡力亭.巴奇辣與依拜維吉的專輯,不算太差,其實還蠻好聽的,但總還是覺得哪裡怪怪的。
覺得原住民歌手須放下自己「原住民」的身分來思考音樂,不然終會是一層束縛。在現代流行音樂的夾擊下,有些原住民歌手的製作方向總是朝著「如何做出大眾可接受的原住民風格」發展,如此一來,音樂的氣度反而限縮,顯不出大器。這兩位歌手的作品雖不算失敗,但以藝術的高度而言,還有不足之處,簡言之,無法在「原住民」之外,給聽眾另一層想像,以致於聽完之後,聽眾對之的定位還是聽留在「原住民歌手」,而無法跨越界線,成為一個廣泛意義的「歌手」。
如此,即可了解為何林生祥要拒絕在「客家」框架下來競爭金曲獎:唯有忘記自己的客家身分,才能做出真正的客家音樂;也唯有忘記自己的原住民身分,才能做出真正的原住民音樂。質言之,也即拒絕與拋棄「閩南人視野框架下的客家音樂」與「漢人視野框架下的原住民音樂」,不再以他族或所謂主流角度來觀看自己(尤其是自己的民族性),才能讓自己的民族主體性真正顯現,創造屬於自我民族高度、能代表自己族群在現代世界定位中的音樂。在這方面,我覺得林生祥和巴奈都是很好的範例。
相對而言,閩南人的創作者大多不會意識到自己的漢人與閩南人身分,這對音樂的影響又是什麼呢?讓我再想想。
2013.8.9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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